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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将实行阶梯水价改革 3月14日召开听证会

来源:www.xcxdtech.com 编辑时间:2017/2/27 10:06:52

记者城阳区物价局获悉,城阳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将于3月14日召开。前期以自愿报名的形式,并通过抽签确定了消费者参加人和候补人。此次听证会将提交两套方案。

    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说,根据2015年居民用水量情况,阶梯水量设置为三档: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覆盖92.07%的居民家庭用户;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覆盖97.48%的居民家庭用户;

    第三阶梯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按规定,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用于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按年为计价周期,提出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50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65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8.00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87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5.21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9.23元。

    同时还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缓解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后对困难居民家庭带来的影响,将对低保家庭生活用水给予补贴。对于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听证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20元,为每立方米3.70元;听证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为每立方米4.10元。

    阶梯水价实施后,由供水企业使用全区统一的票据直收水费到户或由供水企业书面委托其他单位代收,除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外,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取其他费用或加价收费。对需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因居民自身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听证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20元,为每立方米3.70元;听证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为每立方米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