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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起阿克苏市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来源:www.xcxdtech.com 编辑时间:2016/5/5 9:30:11
为加快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自5月1日起阿克苏市城市供排水价格执行新标准,并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新调整的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和其它用水四类。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67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3.03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的2.7元/立方米调整为3.9元/立方米,工业用水由现行的1.81元/立方米调整为3.05元/立方米,基建用水3.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由现行的7.61元/立方米调整为13.6元/立方米;其他用水(包含绿化、环卫、消防用水)由现行的0.54元/立方米调整为0.63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分三档,采用按户定量的方式,以家庭户人口数4人为单位,人均月用水量3.12立方米作为定量基数(基本水量),以年度用水量为计费周期,级差为1:1.5:2 。即:第一档水量为基本水量以内的用水量,其价格按照规定价格执行,第二档水量为基本水量和2倍基本水量之间的用水量,其价格按照规定价格的1.5倍执行,第三档水量为超出2倍基本水量的用水量,其价格按照规定价格的2倍执行。凡持有阿克苏市民政局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贫困人口家庭,每户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量的水费,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
阿克苏市城市水价调整及居民阶梯水价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大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补偿成本的资源性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合理补偿供水成本,增强城市供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增强全民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意识,减少水资源浪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